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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规范使用安全带的通知
2022-07-26 17:15:13生活资讯0人已围观
简介各驾培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为增强机动车驾
各驾培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为增强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行车意识,促进驾培机构教练员规范教学,养成良好的驾乘习惯。即日起,驾考中心将加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规范使用安全带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考试工作机制,对在科目三考试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安全员给予作出相应处理,具体如下:
1、在科目三考试过程中,对安全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予以停止资格3个月。
2、若考生科目三考试中途不合格,换安全员驾驶考试车,安全员应负起提醒考生系好安全带的责任,若安全员或考生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第一次对安全员予以警告,第二次予以停止资格3个月。
请各驾培机构及时通知到每个业务员、教练员和学员。
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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